————杂谈
世间破与立是相对而又相容,破字当头立在其中。作为农业综合开发的工作就是要有不断地创新和提升,破其不利于项目区群众之利益所在,立其项目区群众之利益。
破与立要建在一定的环境之中。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现在有一种形式主义,教条主义的外部环境约束了发展的环境,这就是教条的程序化,即不管项目区群众的效益,只注重形式上的程序。如在工程招投标程序上,目前的程序是让个人注册有资质的、收费较高的专门有招投标内容的公司来进行,而不允许县级没有费用的,程序一样的农发机构进行;允许资金投入到个人的企业,而不允许在一些农业发展较慢的区域农发机构为了群众着想建设有示范、有辐射,有带动作用的示范基地;在工程建设中,由于农发工程是小农水工程,而在程序中偏偏要套大中型的基建项目程序;编制报告中,针对小农水项目,明明基层队伍中有水利、农业、林业等技术人员,而上报要求必须是有资质的编制单位承担,支付的编制费用又很高;。。。。。如此,就要建立起一套适应农业综合开发的规章制度来满足利于项目区群众利益的目的,破其纯程序化立其适应农民利益的新程序。
坚持农业综合开发“综合”之优势,调整不适宜可持续发展之不足,就是有破有立的辩证之法则。以此达到程序符合实际,群众利益的最大化,不断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步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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